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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, August 13, 2011

不要用圣经合理化自己的犯罪行为

某人很八的问我,究竟教会允不允许同性恋,为何欧阳文风的书写到好像圣经允许同性恋一样?

我想了一想,我说,所多玛和俄摩拉城是最佳的说明,圣经也讲过,不要犯奸淫(不管同性和异性),不过,只要肯悔改,上帝接纳任何罪人。

“为什么这么多同志是基督徒?”

我又要想一想:“要悔改罗!悔改了,上帝的爱可以包容一切过犯。”

“为什么欧阳讲到好像是基督教接纳同性恋?”

如果一边犯罪,一边求赦免,但又不改过,这叫信仰吗?我无法回答。

“为什么他们就是信基督教?”

我回答说,你知道为什么劳力士有这么多假冒的吗?

因为它是表中之王,最有权威,如果圣经被他们视为道德的最高标准,用圣经的合理化自己的犯罪行为,这样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。

他终于满意我的回答了。

他又说,他们说他们是天生的,没有选择。

我说,圣经说,上帝造男,造女。

没有选择,为何同性恋之间会有一个扮演女的角色?如果一个扮演女的角色,或男的角色,这算不算“异性恋”?

他点点头,总算满意了。

上帝啊,希望我没有歪曲你的意思,但愿我能忠心走你的道路。阿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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